中華民國第四十九屆世界兒童畫展臺南市作品比賽徵集計畫草案
一、主 旨:為慶祝建國 107年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承辦單位: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五、徵集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童
六、徵集組別:幼兒園組、國小組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及國中共三組(一至三年級分開評選)。
七、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規格:
1.個別創作 40x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其餘類別一律不裱裝。
(三)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相關訊息網址 https://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
3.世界花卉博覽會 (2018臺中花博之相關活動,花與家庭、花與生活、花與城市、環境和生態保育、人與環境之印象…等,相關訊息網址 http://2018floraexpo.tw/)。
(四)參加數量:每位學童依主題內容不同最多參加各 1件,未按規定件數寄件,不予受理。
1.國小組:6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10件為限、61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2.國中組:3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10件為限、31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3.幼園組:每校各主題作品以5件為限。
(五)作品標籤一式兩聯(附件 1),甲聯實貼,乙聯浮貼,並以正楷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八、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自定時間辦理校內初選,並擇優參加本市複選。
(二)複選:
1.各主題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2.收件時間及地點:請各校將作品及作品清冊紙本(附件2-5)於107年4月16日(星期一)至107年4月19日(星期四)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寄(送)至承辦學校本市新營區新進國小教務處參加複選(730臺南市新營區忠政里中正路41號,電話:6322378#101),作品以郵寄方式寄送者以郵戳為憑,逾時逾期或資料不齊則不予以受理。
3.作品總清冊如附件2,請統計送件作品數量。
4.惟得獎總數以參賽作品之25%為上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九、評選辦法:
(一)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複選:由承辦學校聘請評選委員,以無記名方式評選,選出各年級參加數四分之一送大會參加決選。
十、獎 勵:獲本市複選之入選作品,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奬狀。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 每一學童依主題內容不同,最多參加各一件。
(三)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四)獲佳作以上(含優選獎、特優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五)請將作品清冊電子檔(附件 2-5 ,可編輯檔案非 PDF 檔)檔名加註學校校名寄送承辦人信箱s874246@sjes.tn.edu.tw。
(六)入選名單於 107 年 5 月 4 日前公告於新進國小網站首頁。(http://x.sjes.tn.edu.tw/),入選學生獎狀與指導老師獎狀採郵寄方式送達。
(七)承辦單位聯絡人:新營區新進國小教務處何翊綺主任(06-632237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