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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欣郁 - 學務處 | 2017-12-14 | 點閱數: 575

07年臺南市童軍中級考驗營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加強學生童軍技能,使童軍能如期晉級,並加強野外生活技能,符應十二年國教多元學習政策,充實假期生活,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童軍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安順國中

五、日期: 107年 1月 25 日(星期四)至 1 月 27 日(星期六)。

六、地點:臺南市後壁區烏樹林百進露營中心

七、參加對象:

1.男、女童軍均可參加,報名須組成每小隊八人。

2.各團須有領隊住宿營地,以負責童軍安全責任。

八、費用:

1.男、女童軍每人繳交參加費 1,700元(含伙食、露營、門票、交通、紀念品、保險費等),請各校酌予補助。

 2.服務員每人繳交參加費 1,700元,請原服務單位支付或給予出差。

九、報名:

1.即日起至 107年 01月 05 日請各團將參加費存入本會戶名:台南市童軍會,郵局代號: 700 ,帳號: 00311580363422 ,報名表寄至    scouttainan@gmail.com,並告知存款學校及金額。

2.請各團如期報名,以便召開工作協調會與勘察營地,並預計 107年 1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00 於安順國中(地址:台南市安南區安順里 12 鄰安和路三段 227 號)召開行前協調會議。

十、報到: 107年 1月 25 日上午 7 時 30 分,在各校乘坐專車。

十一、參加須知:

1.凡參加者須穿著童軍制服或學校運動服。

 2.各小隊應備小隊旗(桿)及指北針一個、雙旗四付、電碼四本、瓦斯爐具。

3.各隊員應備原子筆、童軍繩、三角巾、小刀、個人所需用品及健保卡。

十二、本辦法經理事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