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為加強宣導新修正「洗錢防制法」有關旅客攜帶超額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入出境之規定,財政部關務署特製作海報及宣導短片,請貴校(機關)惠予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6年8月23日台關緝字第1061017866號函暨臺南市政府106年8月31日府財菸字第1060911746號函辦理。
二、旨揭海報暨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該署官網首頁(http://web.customs.gov.tw)「洗錢防制專區」/「影音連結: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或「海報:關務署出境入境誠實申報」項下連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