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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6-06-23 | 點閱數: 2084

三、研習對象及報名人數:(請各校務必依下列原則指派研習人員)
(一)因研習人數之限制,本梯次之研習對象,僅限定為 105 學年度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研習證書之國小高年級綜合活動授課教師。
(二)各校名額為 105 學年度六年級班級數額,研習每場次人數以 120 人為上限,額滿請改報名其他場次。
四、關鍵能力 36 小時研習課程分為 21 小時線上課程及 15 小時實體課程,請貴校教務(導)處務必轉知領域教師自行安排線上研習時間,請於 7 月 5 日前完成線上課程,上線研習流程詳工作手冊。
五、實體課程研習資訊
(一)研習日期:
1、研習場次一:新市區新市國小 105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10 日(研習代號: 188178)。
2、研習場次二:安平區億載國小 105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2 日(研習代號: 188180)。
3、研習場次三:安平區億載國小 105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17 日(研習代號: 188181)。
4、研習場次四:新營區公誠國小 105 年 8 月 22 日至 8 月 24 日(研習代號: 188183)。
5、研習場次五:新營區公誠國小 105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26 日(研習代號: 188184)。

(二)報名方式(請完成下列報名程序):
1、學習護照:請於 105 年 7 月 1 日上午 8 時起,至本局學習護照報名。請教師僅擇 1 場次報名,報名多場次者,所有報名資料將被刪除,須重新報名。
2、報名表電子檔傳送:「研習報名表」(詳見附件一)電子檔(檔名格式:○○國小實體課程報名表)請於 105 年 7 月 15 日前傳送至新市國小楊育林組長彙整(yulin5716@gmail.com)。
3、繳交研習認證各項資料:請於 105 年 7 月 20 日前將「研習認證名冊」(分場次)連同教師之「學習記錄」表,一併送(寄)交承辦學校。

六、研習需知:
(一)本研習報名需審核,請於各研習場次前一週逕至學習護照查詢是否經審核錄取。
(二)本研習不提供午餐,但提供便當之協助訂購服務,每份 80 元整,若不訂購請自理。
(三)配合本市節水措施,會場不準備茶水,請與會人員自備茶水。
七、參與實體研習者,其中某一課程( 3 小時)一經請假,不論長短,則須重新補課,不得僅補上請假剩餘時間。未在同一年度取得 36 小時研習證書者,得持核發之研習時數證明, 3 年內向各研習承辦學校報名補足時數,並於該校檢核通過後取得研習證書。
八、本案於報名截止後,依據各校提報之名單決定開放增額報名之場次(含 105 學年度新進正式及代理教師),屆時請各校留意本局資訊中心公告訊息。
九、本案證書遺書恕不補發,請另以研習時數為排課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