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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珠 - 教務處 | 2013-09-14 | 點閱數: 862
  • 依據:
    • 臺南市 102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 臺南市本土教育輔導團本土教育計畫會議。
  • 目的:
  •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有介紹、行銷的能力。
  •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神與實際之成效。
  • 讓各校文化首都 Top解說員彼此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向下紮根及深化之成效。
  •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風氣,以行動實踐~文化大臺南、本土新活力的教育願景。
  • 實施原則:
    • 以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赤崁、孔廟、總爺、蕭壟…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台南水道…等);國家風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各遊學路線,以及各校校園、學區、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導覽,適時運用特色語言解說,導入多元語言導覽服務觀念。
    • 解說競賽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展現學習成果。
    • 景點導覽教學過程以現場實地進行,讓學生達到細膩觀察、深入瞭解並解說熟練之效果。
    • 競賽活動現場,以呈現教學成果方式介紹,務求細緻流暢,展現各景點之特色。
  • 辦理時間:

(一)報名期限:102年 11月 01 日(五)前,將報名表(附件一)、景點說明表(附件二)送永康國小教務處(臺南市永康區永康里 1鄰中山南路 637 號, 06-2324462#910)參加比賽。

    (二)比賽日期:102年 11月 16 日(六)。分國中、國小兩組,以台、客、英三語言別,分別比賽。(報名截止後,視參賽隊伍數多寡可調整比賽總日數,與賽程一併公告。)

    (三)國中組、國小組各語言別依報名數,評選優秀隊伍(預計 30隊),可獲3000元補助,鼓勵各校進行導覽解說教學活動。

  • 主辦單位:教育部、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台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 參賽對象:本市各校「文化首都 Top解說員」,每隊一至三名
  • 實施方式:

一、文化首都 Top解說員競賽各分台語、英語、客語三種組別。

    台語組報名後,比賽全程使用台語為限,其他兩組亦然。

    每校各語言組以報二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3語言組共 6

 二、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抽籤日期,請各校屆時到場抽籤已決定出場次序。未到場 學校,由承辦學校代抽,各參賽學校不得有異議。

 三、每隊解說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至少要講足 4分),不足或超過時間,將予以扣分(每超過或不足 10秒扣 1 分,超過或不足 20 秒扣 2 分,依此類推)。

 四、比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軟體編輯成幻燈片秀播放模式(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比賽現場限用Windows Picture and Fax Viewer軟體播放。

 五、比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佔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 %,總分 10分(肢體語言、互動、引導)。

    六、比賽錄取名額:各語言組分別評分。

  • 特優(第一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2 次。
  • 優等(第二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1 次。
  • 甲等(第三名)若干名,指導老師 1-2 人嘉獎 1 次。
  • 佳作若干名,指導老師 1-2人獎狀 1 紙。

以上各語言組特優、優等、甲等獲獎名單數以不超過總隊伍數的 1/3為原則,報名隊伍數不足,或表現未達水準者,可以從缺處理,獎項移作他組。預計獲特優、優等、甲等獎總數為 30 隊。

        錄取之「文化首都 Top解說員」,頒發每人獎狀乙紙。

以上取得特優、優等、甲等隊伍,由本局頒發每隊3000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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