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學生服儀原則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1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6695A 號函辦理。
二、依學生服儀原則第 4 點規定,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 T 、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