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有特教助理員、教保服務人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資格 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
五、工作時間:
1.時薪依法定基本工資計費(目前時薪 190 元),並依市府核定時數,由學校彈性調整上班時間,相關勞健保、勞退費依市府核定金額內彈性勻支。
2.上班時程:114 年 6 月 全月,及市府核定暑期課後照顧專班活動計畫期間 7/21-8/15 。
本案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3.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六、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