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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芬 - 教務處 | 2021-08-06 | 點閱數: 275

一、臺南市 110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學生美術比賽參賽注意事項:
1.詳細比賽實施計畫請參見學校網站公告。
2.校內初選截止收件日為 9/8(三)中午前。
3.繳交資料:請將作品連同填好的報名表一起交回教務處註冊組。(報名表請勿先黏貼)
4.報名表之學校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