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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靜雅 - 教務處 | 2020-11-09 | 點閱數: 18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10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37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請各校依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科技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含特殊教育類教師)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依據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