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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靜雅 - 教務處 | 2016-04-11 | 點閱數: 652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2016年『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TASA)協助縣市辦理學生學習能力檢測(學力檢測)計畫」辦理。

二、檢測重要事項如下:

()檢測日期:105526日(星期四)上午第二節至第四節。

()參與對象:本市國民小學所有普通班五年級學生,採普測班級方式進行(不含特教班)。

()檢測科目:國小五年級國語文、英語、數學三科。

()施測地點:由受測學生所就讀之學校,依施測科目安排適當之試場(以原班級上課地點為原則)。

()施測人員擇定:

1、學校施測業務承辦:由施測學校擇一人員負責協助主試人員配置班級及相關行政事務,並會同一名主試人員簽名後開啟試卷袋,全程攝影(拍照)存證。

2、主試人員:五年級為2()以上之學校,由承辦人調派同年級導師交互擔任主試人員;五年級僅有1班之學校,由同行政區學校依本局分配數核派主試人員,建議以行政人員擔任(以當日無課務之行政人員為優先)

3、襄試人員:施測班級每節課原任課教師,若成為他班主試人員,則由教務()主任統一調派當日無課務之行政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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