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國小 103 學年度下學期代課教師甄選第一次公告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103 學年度下學期代課教師甄選簡章(第一次)
壹、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依臺南市教育網路 103.07.16 第 55130 號公告辦理。
貳、徵選類別:代課教師
參、錄取名額: 1 名(備取若干名)
肆、報名資格:
一、具國小教師合格教師證,且證書在有效期間者。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最近 3 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或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含)前取得退伍令役畢(簽切結書)。
伍、報名方式:
一、有意者請於 104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 中午 12 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並將報名表(如附件一)1 份、切結書(如附件二)1 份、履歷表 1 份(含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服務證明、專長相關證明、敘獎資料…等相關資料影本, 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8 頁,個人資料恕不退還) 於 104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掛號郵寄寄達(以本校收到為準)、委託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academic@sses.tn.edu.tw(報名表以電子檔傳送者,於面試報到時簽名蓋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址:臺南市新興路 22 號(新興國小教務處收,請註明【代課教師甄試】)。
三、查詢電話:(06)2617452#702
四、聯絡人:教務處黃盈智主任 王瑞珠組長
陸、甄選方式:
一、試教 60%:
(一) 內容:(教學內容、教學技巧及創意、儀態與表達)
(二) 範圍:五年級下學期社會翰林版,單元自選。
(三) 時間:每人 8 分鐘 (教材、教具自備)為原則,三次唱名不到以棄權論。
二、.口試 40%:
(一) 內容:包括教育理念、教學知能、專業素養、表達能力等。
(二) 時間:每人 8 分鐘為原則,三次唱名不到以棄權論。
三、口試及試教不得自行攜帶任何檔案、資料(如作品、教學檔案等)、通訊器材進入試場。
四、成績計算方式:依總成績(口試×50%+試教×50%)高低依序錄取,總成績或試教口試任一項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柒、試教及口試日期與地點: 104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攜帶須檢驗正本之資料、文件到教務處報到,並於 9 時 30 分起在新興國小 3 樓會議室進行口試與試教。
捌、試教及口試當日請攜帶:(1)身份證明文件正本(2)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玖、甄選注意事項:
一、試教及口試序號由本校隨機排定,請依順序叫號進場。
二、試教及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三、試教及口試時間:每人各 8 分鐘。
拾、放榜日期:應徵人員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錄取後,由本校人事通知任用。並於 104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6 時前公告於本校首頁。
拾壹、正取人員請於 104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前洽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貳、聘期和薪資:
一、代課期間:自 10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實際上課日數支領日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拾參:附註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須配合本校健康操競賽指導、健康促進活動、校務評鑑資料整理及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成果發表、校慶、競賽指導、學校本位課程及活動等)。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
三、上班日期間(含寒暑假及學期中),依據學校需求安排授課、教學及教育相關工作。
四、進用之代理暨代課教師,應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五、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
拾肆、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