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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5-01-22 | 點閱數: 532

主旨:轉知新申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之弱勢學生家長速至區公所辦理,作業時程約1個月。

說明:

一、舊案部分各區公所已於 10310月份起陸續進行審查,預定1041月份發放證明文件。

二、新案部分請家長盡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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