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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靜雅 - 教務處 | 2014-11-26 | 點閱數: 490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3年度藝術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展示時間即日期:

     (一)103年 12月 10 日(三)上午 9:00-12:00(開幕活動)。

 (二)103年 12月 10-12 日上午 9:00-16:00(作品展示) 。

三、辦理地點: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二樓大廳。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藝術教育推動小組成員。

    (二)103年協助承辦藝術教育推動計畫之學校,請校長或派員參加

      (三)獲 103年度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經費之學校請校長或派員參加。

    (四)其他學校請自由報名參加

       以上參與人員請 貴校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報名辦法:即日起至 12月 8日止, 請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六、檢附旨揭活動計畫乙份(如附件)

所有可用佈景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