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103學年鐘點教師簡章
一、報名資格
1.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2.修習教育學分並取得合格教師登記者
3.參加臺南市 103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合格列冊候用者優先錄用
4.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徵選類別及名額:自然、社會、音樂等鐘點教師各一名
三、報名時間:
1、有意者請於 103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 下午 4 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並將報名表(如附件一)1 份、切結書(如附件二)1 份、履歷表 1 份(含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服務證明、專長相關證明、敘獎資料…等相關資料影本, 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8 頁,個人資料恕不退還) 於 103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委託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academic@sses.tn.edu.tw(報名表以電子檔傳送者,於面試報到時簽名蓋章),逾期不予受理。
2、校址:臺南市新興路 22號(新興國小教務處收,請註明【代理教師甄試】)。
3、查詢電話:(06)2617452#702
4、聯絡人:教務處黃盈智主任 王瑞珠組長
四、教學內容及代課時間
1.代課期程: 103.09.01起至 104.0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
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
2.待遇福利:依實際上課節數核發給鐘點費,鐘點代課教師者每節鐘點費 260元,勞保、勞退、二
代健保依規定按月繳納。
五、甄選方式
1.由甄選委員進行口試( 8分鐘,含 2 分鐘自我介紹、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國小教育教學為範圍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2.應聘者須親自出席參加口試。
3.口試不得自行攜帶任何檔案、資料(如作品、教學檔案等)、通訊器材進入試場。
4.成績計算方式:依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成績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六、口試日期與地點: 103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00 分於新興國小 3 樓會議室進行(請報名者於當天 8 時 30 分~8 時 50 分攜帶須檢驗正本之資料、文件到教務處報到)。
七、口試當日請攜帶:(1)身份證明文件正本(2)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3)臺南市 103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八、甄選注意事項:
1、口試序號由本校隨機排定,請依順序叫號進場。
2、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口試時間:每人 8分鐘。
九、放榜日期:應徵人員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錄取後,由本校人事通知任用。並於 103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6 時前公告於本校首頁。
十:附註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須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成果發表、校慶、競賽指導、學校本位課程及活動等)。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
十一、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