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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輝 - 學務處 | 2013-02-25 | 點閱數: 4653

說明:

1.依照教育部體適能網站公布之 5th~95th 標準,平均分配 1~7級分

2.測驗項目:仰臥起坐、體前彎、立定跳遠、 800 公尺。

3.得分方式:每個級分皆有一個標準分,級分範圍為該標準分以上,未滿下一級分。

4.總分起始分數 67 分,四項測驗總和最高 28 分,總分最高 95 分

5.有特殊疾病之學生切勿勉強測驗以免發生危險。並請科任老師與導師幫忙注意。

6.希望各位同學多多努力,預作準備。

7.如有未盡事宜之後再做補充或與體育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