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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9-27 | 點閱數: 1064

轉載人事總處消息:行政院核定明( 102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連續放假 9 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已核定明( 102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 2 月 9 日至 2 月 17 日(星期六至次週星期日),計放假 9 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併同週休二日( 4 月 4 日至 4 月 7 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計放假 4 日;中秋節併同週休二日 9 月 19 日至 9 月 22 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計放假 4 日。
  人事總處指出,歷年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 110 日至 115 日,該總處於日前邀集相關機關及工商民間團體開會協商明年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並經行政院核定通過,明年 365 日,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為 115 日。
  人事總處表示,現行辦公日曆表是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來安排。依前述規定,明年放假的紀念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1 月 1 日)、和平紀念日( 2 月 28 日)及國慶日( 10 月 10 日);放假之節日計有:農曆除夕( 2 月 9 日)、春節初一至初三( 2 月 10 日至 12 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 4 月 4 日)、端午節( 6 月 12 日)、中秋節( 9 月 19 日),均於節日當天放假 1 日。其中明年兒童節 4 月 4 日與民族掃墓節為同日,依行政院核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明年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且逢星期四,延後一日於 4 月 5 日放假,因此連續假期為 4 月 4 日(星期四)至 4 月 7 日(星期日)。
  人事總處又表示,依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假期調整原則規定,農曆除夕( 2 月 9 日)及農曆初一( 2 月 10 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於 2 月 13 日(星期三)、 2 月 14 日(星期四)各補假 1 日,次日( 2 月 15 日)為星期五,予以調整放假,並於次一週星期六( 2 月 23 日)補行上班。中秋節 9 月 19 日為星期四,次一日( 9 月 20 日為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前一週 9 月 14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規定,是屬於國防部主管權責,依該部規定辦理。至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另外,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最後表示,有關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網址為 http://www.dgpa.gov.tw )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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