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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2-04 | 點閱數: 834

 

一、依據聯邦商業銀行 101 年 1 月 18 日聯銀信卡字第 1010000344 號函辦理。
二、因原「聯邦國民旅遊白金卡」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無法作為核發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支付工具,請務必以新核發之「聯邦國民旅遊御璽卡」刷卡消費;原「聯邦國民旅遊白金卡」相關優惠權益及信用卡刷卡消費功能,將於 101 年 4 月 1 日起終止停用
三、另針對原以「聯邦國民旅遊白金卡」轉帳代繳各項費用作業提醒如下:
(一)使用原「聯邦國民旅遊白金卡」代扣繳(行動)電話、基金或保險等費用之客戶,因必須由原申請人向該事業單位辦理變更,聯邦商業銀行將再以專人通知後續移轉方式
(二)原公共事業費用代繳作業,本行將主動協助自 101 年 4 月 1 日起移轉由新核發「聯邦國民旅遊御璽卡」代扣,請盡速開卡以確保順利扣款
四、國民旅遊卡相關優惠活動請詳見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 http://card.ubot.com.tw 。若有任何疑問、不同意停用「聯邦國民旅遊白金卡」或有信用額度提升需求,請致電聯邦商業銀行 24 小時客服專線 02-25455165 或 07-2269393 轉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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