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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和希 - 學務處 | 2019-04-26 | 點閱數: 388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4 月 2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055839A 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民眾實際使用公廁感受,該署辦理旨揭活動,由民眾進行公廁滿意度評比,活動資訊如下:
(一)活動期程: 108 年 4 月 18 日至 6 月 5 日止。
(二)評比對象:全國列管公廁。
(三)評比方式:參與民眾請至公廁體驗,利用手機進入活動網站,對該座公廁進行投票。每人每天可評比不同之公廁,但同一座公廁每人每天僅能評比 1 次。
三、隨文檢附活動辦法 1 份,並請加強公廁環境清潔維護工作,以達公廁「不髒、不濕、不臭」新三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