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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和希 - 學務處 | 2018-09-27 | 點閱數: 497

一、依據市府 107 年 9 月 13 日府登防字第 1070353709 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國小組以 5~6 年級高年級學生(不包含補校),國中組 1~3 年級學生,高中組 1~3 年級生,參選人未滿 20 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三、收件日期: 107 年 10 月 01 至 10 月 31 日止,相關競賽規則與內容詳如附件。
四、相關活動訊息及參賽應繳交文件請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 https://goo.gl/rXwnmq 或登革熱防治中心官網 https://goo.gl/dheB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