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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1-10-17 | 點閱數: 2083

 轉知:台南市第一屆「歡喜寫大字」書法比賽簡章,欲報名者,請下載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後,郵寄主辦單位

台南市第一屆「歡喜寫大字」書法比賽簡章
一、 宗旨:發揚傳統文化,推展書法教育,增進藝文素養,養成學生優良品德,營造 
和諧健康的社會。
二、 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台南市中華書道印藝學會 家億慈善事業基金會 
台南市東區民眾服務社
四、 協辦單位︰家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綠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興榮製漆工業有限公司 台南市崇學國小 
佛光山南台別院 懷雅文房 國泰棉紙行
五、 報名資格:
(一)國中組 台南市各區國民中學 1~3 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 台南市各區國民小學 5~6 年級
(二)國小中年級組 台南市各區國民小學 3~4 年級
六、比賽程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
(二)決賽-由評審委員於各組中,分別選出 50 名參加決賽,現場書寫
地點:台南市崇學國小 第一會議室
時間: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4 日(週日 )
七、初賽收件:
(一)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 月 26 日止(作品一律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址-台南市建平三街 65 巷 27 號 7 樓之 4 黃義昇先生收。
洽詢電話: 0921614365 黃義昇先生。
八、參賽須知:
(一)初賽作品規格為四開宣紙(約 70x 35 公分),每人一件為限,字體與內容不拘,字數限定 2 至 4 字的範圍之內。,直書橫書皆可,須落款署名,不須裱褙,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不列入評比。作品背面右下角貼上報名表,郵寄主辦單位。初賽作品請嚴守作品之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二)本項比賽不贊成重覆描筆之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包括落款均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決議認定不實,得作必要之處置或取消參賽資格。
(三)初賽評審由各組初賽作品中,分別評選 50 名參加決賽。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書寫現場公佈「內容僅 2 字」的書法作品,橫書直書皆可,須落款,指定的題目與落款皆為評分項目。用印與否自行決定,亦不列入評比。
(四)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
九、評審及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著名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入選決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並公佈在
台灣書法論壇: http://www.taishulun.com/index.php
閑雅書法論壇: http://www.shianya.com/phpBB2/index.php
(三)各組參加決賽 50 人當中,分別錄取特優 10 名,優等 10 名,佳作 30 名。
於決賽當日評選後於 10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下午二時頒獎。入選而未參加決
賽者,視同棄權。
(四)各組決賽獲獎者,獎勵內容如下:
特優 10 名:獎狀一紙,大楷毛筆一支,墨一錠及禮卷壹千伍百元
優等 10 名:獎狀一紙,大楷毛筆一支,墨一錠及禮卷捌百元
佳作 30 名:獎狀一紙,大楷毛筆一支及墨一錠
並由特優 10 名當中,評選出「家億獎」和「興榮獎」各一名,
分別再頒給獎金 5000 元,以玆鼓勵。
十、頒獎:
時間: 10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下午二時
地點: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原社教館)第二展覽室
現場一併作作品展覽
十一、報名表:(請以正楷書寫,本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剪下影印或放大,報名 
表請貼附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請務必留下可聯絡之電話,以利通知作業.
十二、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