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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媖純 - 教師會 | 2018-03-31 | 點閱數: 644

一、辦理年金團體訴訟說明及繳交文件如下:
  1.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初退休後之第一次核定退休文及退休金計算方式文(影印本)
  3.銓敘部或台南市政府改革後重新核定月退休金之核定文(等改革公文書收到後務必立即繳交影印本)
  4.繳行政訴訟委任狀四份,委任狀請到工會網站/年金專區下載(訴願書一份,其下方委任人處須親自簽章,行政訴訟委任書二份、釋憲委任書一份,表格中上方

     委任人及下方委任人處務必親自簽名,上方並須填寫住址,其餘表格勿須填寫)
二、收費金額:
  1.本會會員: 1800 元。
  2.非本會會員,請先入會(繳 1200 元),再繳 1800 元。
  3.訴訟期間必須為會員,若中途退會,需補繳交律師訴訟費用 5000 元。
  4.該等金額須親自至成功國中會辦現場繳費或電匯入帳(郵局戶名: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局號 0031100 帳號 0742684 ),匯款後請電 06-2511717 呂靜玲或李奕婷秘書確認。
三、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20180329 教育前線報告(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協助退休會員處理年金改革訴訟最專業)(第 330 期)」,備妥相關文件並完成匯款,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有相 關問題請電聯林麗媛老師(電話 0960-508-710),歡迎退休教師參加團體訴訟。
四、參加年金訴訟報名截止日期 107 年 4 月 25 日, 107 年 4 月 30 日假北區成功國中視聽教室舉行說明會。
五、收到減少退休金給付之相關公文影印本,務必於五日內親自送交或掛號郵寄至成功國中之會辦。